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

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来源: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:2019-08-07 作者: 点击:
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、南昌校区:
    接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,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,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、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,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、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,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。
    二、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: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;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,或者具有博士学位。不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或者博士学位的,可以申请青年项目,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。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(1982年3月1日后出生)。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,否则视为违规申报。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,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。
    三、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,须按照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》填写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书》)。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“靠近优先”原则,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。教育学、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、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、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。
    四、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:重点项目35万元,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。申请人应按照《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》和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。
    五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,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—5年,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—3年。
    六、申报材料 
    1.纸质材料:活页和申请书一式6份(包括1份原件和5份复印件,或全部原件),申请书要求全部用计算机填写,A3纸双面印制、中缝装订。
    2.电子版文档:项目申请书、活页(WORD2003及97版本)。
    七、其他事宜
    1.截止时间17年2月14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    2.因申报时间为寒假假期,计划申报的老师请于1月13日前先与科研管理处联系登记。
    联系人:王老师  电话:622517

附件:详见http://kyc.jxvc.jx.cn/html//729252202638.html

地址:江西省九江市青年路96号 邮编:332000

招生电话:0792-8183101 传真:0792-8183101